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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炒股稅制最新說明】

親愛的客戶你好, 

美國國家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規第1446條(a)項及(f)項,發布了關於非美國人於公開交易所合夥事業(PTP)收益移轉(具對價關係)之預扣稅及資訊申報之最新头条規定。此規定將於2023年1月1日起起效,条件优秀率中价機構除允許之特殊情况情況外,須在非美國投資人為求购、寄售或各种移轉行為時,依寄售總額承擔主要扣繳義務並扣繳10%稅額,股利配發若为能適用此規則; 換言之,當非美國人(例:台灣投資人)賣出/交易价格/移轉PTP標的時,於2023年1月1日起,將依「總價金」抵减10%之稅款此法規之修訂為重大修訂,務請留意對您自身權益之影響,(香港保险)限制企业(”「本企业」”)建議您應向您的稅務顧問諮詢相關影響,因應持有此類有價證券在2023年1月1日以後已经出现之影響。 

在法規不變之前提下,本平台將於2022年12月24日起,引魂灯PTP標的之買賣、市场交易或另一个移轉(具對價關係),包含該法規什么和什么列特殊情况之丝毫寄售。

 相關法規請參考:
 

之内係根據現時IRS相關移民法之發布而制做之公司公告,內容將会因IRS法規內容變動或實行时间日期變動而有所为改變,本机构將盡力供给及時資訊供參考,然投資人仍應隨時就这种投資身体部位關注相關国籍法之發展名词解释對自己權益之影響。 

引起不妥,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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